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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快递该放在驿站吗

SHENMI 2021-07-03 17:37:31 0 146

    不知道什么时候,小区里出现了“菜鸟驿站”“妈妈驿站”等各种快递代收点,它们有一个很好的作用,就是在不方便收快递的时候,暂时帮忙保管,出发点非常好,但是现在就变味了。 

    先是丰巢快递柜,超时就收费,还有部分快递代收点超过多少时间就收费的这种行为。如果是用户不方便收货选择了代收,那么收费情有可原,可是代收点仅仅是代收客户不方便收的快递么?可以说,现在的快递员接到快递后,只需要在把快递扔到各个小区的驿站拍拍屁股就走人。记得以前,快递员会给收件人打电话并且请收件人当面验货签收,现在呢,直接丢驿站。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同意就随意投递快递。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可以很明确的说,未经收件人允许擅自将快递投放到代收点是违法行为。并且,快递驿站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有一次我去取快递,那个驿站的老板听到我报的名字之后,笑着说,诶,这个人经常买东西啊。这还只是人知道了你经常买东西,如果是大数据呢?经营这些驿站的公司,他们通过你的快递信息和频率能够分析出你的年龄,个人爱好,再结合你的姓名,电话,地址,能够构建出收件人的完整信息。仅仅是通过收快递这一行为,我们就泄露了我们所有的隐私。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如何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向快递公司投诉,投诉快递员未经允许擅自投递至代收点。 2.如果快递公司接到投诉后的处理并不满意或者7天未处理,打开“国家邮政管理局申诉网站”投诉快递公司,不出两天,该快递公司的省级客服中心会诚恳地给你道歉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3.在以后的收件地址上加上(电联或上门派送)字样,这样投诉的时候更有底气。 

这个时候,总是听见有人说,快递员那么多快件派送不完,为什么不能相互体谅?我想说的是,我可以体谅快递员的失误,但是我不体谅快递员故意侵犯我的合法权益。体谅远没有法律重要,我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换来快递员的偷奸耍滑安逸闲适,我何必呢?依法依规派送快件是快递员的职责,一个不会制冷的冰箱再怎么样也不能当冰箱用。难道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妄图让别人宽恕自己来谋生是正确的吗? 

    最后,互相理解,但是法律为先。休想打着互相理解体谅的旗号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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